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每次扫码充电,竟默认划走0.09元“安心充”服务费——短短两个多月,15万余人次在不知情中,向山东一家企业支付了10万余元服务费。6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4起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

其中一起“充电服务搭售案”揭开了充电服务中暗藏的消费陷阱。通报显示,2024年4月起,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萌公司”)上线了“安心充”保障服务,声称“针对充电正常开启且充电过程中充电车辆发生自燃、爆炸等意外事件提供补助与保障服务。”该项服务是充电时搭售的一项有偿服务。然而,这项每月1.88元或单次0.09元的收费服务,在用户支付充电费时竟被默认收取。
2024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局依法对米萌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并查实了上述问题。不过,在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前,“已主动与软件平台协商,在2024年6月7日关闭了该项服务的默认同意开关,改为提供‘安心充电’与‘普通充电’两种选择,在多个页面增加了用户了解‘安心充’保障服务的入口,详细介绍‘安心充’保障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说明。”
2024年8月10日至8月12日,米萌公司将2024年4月3日至6月7日收取的“安心充(单次)”保障服务费用全部退还用户,共计返还账户151081个,退款金额共计105351.48元。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认定,米萌公司将搭售服务作为默认同意选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但是当事人发现问题后主动协调软件平台取消搭售服务,调查期间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主动退还搭售服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