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遭遇“开门杀” 司机乘客担同责
【电动车遭遇“开门杀” 司机乘客担同责】10月2日21时06分,邵阳市双清区,苏某驾驶湘E***81小型客车搭载乘客朱某某,沿五一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天江路交叉口弯道处停车下客,朱某某从右侧后排座位下车开门时,与龙某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朱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驾驶员苏某及其后座乘客朱某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温馨提醒: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坐人,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才可开门。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在靠近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警惕有突然开门的情况发生。#覆车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