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小巷的共享电动车
解决了大家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
可是,却有人视它们为仇敌
恶意破坏、损坏共享电动车
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着正常交通秩序
还损坏着城市的文明形象
共享电动车:
委屈!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西华县公安局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满格状态,始终立足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各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突出违法犯罪,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用“平安指数”护航“发展指数”,全力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月25日,西华县公安局黄桥派出所接到“某共享电动车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公司投放在同一地点的多辆共享电车同时被破坏,遂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开展侦查工作。经侦查发现,该公司投放在西华县人民医院附近的九辆共享电动车刹车线被人为破坏,导致车辆失去刹车功能,无法再次被使用。
为快速侦破此案,阻止类似案件继续发生,民警经过对现场周边海量监控视频的研判分析,锁定嫌疑人凌某某,通过进一步的摸排蹲守,7月26日早8时许,办案民警在县人民医院附近将凌某某成功抓获。经询问,凌某某供述因共享单车的运营“抢”了自家的生意,遂怀恨在心,故而破坏共享单车,一来泄愤,二来还能让自己生意变好。在民警的普法和教育下,凌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对自己故意毁坏共享电车的行为深感懊悔。冲动的结果就是凌某某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买单”。目前,凌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迅速破案的消息得到了该共享电动车公司的赞扬和感谢,他们表示,警方高效行动维护了共享单车的正常使用秩序,也让我们在经营发展中感受到了“公安温度”。
警方提醒
共享电动车作为服务大众的公共资源,离不开使用者们的用心爱护。辖区群众在享受共享电动车所带来的便利时,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对于盗窃、任意损毁共享单车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