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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起,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将被处罚

信息来源:diandongche.biz   时间: 2024-05-30  浏览次数:26

  为切实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临河区交管大队从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和电动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记者了解到,该次整治行动分宣传教育、正式处罚2个环节,其中5月9日、10日为宣传劝导阶段,5月11日起对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正式处罚,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戴盔率、守法率、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的行动目标,努力以电动自行车整治“点的突破”带动交通事故预防整体质效“面的提升”。

  经了解,此次行动共312名交通干警参与。针对早、中、晚等电动自行车出行的高峰时段,交通干警采取“路口守起来、喇叭喊起来、手势挥起来”,实现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寸步难行”,以“严整一点,涉及一面,持续整治,广造声势”为总体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的影响力为重点,全面遏制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态势。同时,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讲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不断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安全头盔就是护头盾”的意义,引导群众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经过5月9日、10日两天宣传劝导,临河大街小巷已有不少电动车驾乘人员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在街头形成一道安全风景线。临河区交管大队事故民警表示:“这两天戴头盔的市民多了,发生电动车事故之后人员受伤的情况有所减轻,这使我们感到很欣慰。”

  为期两天的宣传劝导环节今日结束,5月11日起,临河区交管大队要“动真格”,对不听劝导、存在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的电动车驾驶人给予警告、罚款、现场责令改正等处理措施。

  处罚不是目的

  安全才是根本

  在此,呼吁广大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

  请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杨雅康/文

  通讯员:王雅蕊

  图: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丁宁、通讯员 王雅蕊

  编辑:陈龙 校对:贺诗宇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电动车网证实,仅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