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常被视为喜庆吉祥、热情欢乐、红红火火的象征。但实际上,烟花爆竹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还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1月28日,家住岚皋城关镇西窑二期的一名8岁男童王某在小区广场玩耍期间气定神闲的点燃了一个烟花,刹那间烟花飞速急转降落到一块废旧挡风被上,一时浓烟四起造成旁侧的一辆电动车起火,充电桩被烧,索性火势被现场群众控制并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充电桩的所有者陈某、电动车车主袁某报警至110,意欲请求公安机关提供平台帮助其挽回损失。

“祸患常积于忽微”。为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1月29日下午,民警将各方当事人通知到派出所。期间,民警对王某及其家长再次宣讲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各种危害、法律责任,希望他们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听闻民警一席话,王某家长及王某本人认识到错误。

在民警的见证下,王某一家诚恳的向陈某、袁某致歉,并主动赔偿二人因此次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来源:平安岚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