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南宁的黄女士将2万元现金不慎遗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车篮里,被人捡走。经南宁市公安局福建园派出所民警3个多小时追踪,当晚将2万元追回来,并返还给失主。

黄女士(左二)到派出所领回2万元现金。
当天下午5时30分,黄女士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江南万达广场1号门后,由于只顾看手机,忘记拿走装有2万元现金的手拿包。黄女士从银行领出这笔钱,准备过年用。约1个小时后,黄女士才想起忘记拿2万元现金,赶紧跑回原处寻找,发现钱已不见。随后,黄女士向南宁市公安局福建园派出所求助。
民警辅警立即展开公共视频追踪,发现一名车辆保管员拿走黄女士装有现金的袋子后,往亭洪路南建路口方向走去。经过3个多小时追踪,民警确定了保管员梁某所住小区。
当晚10时许,民警找到梁某家里,面对民警,梁某很快承认是他捡走黄女士的2万元现金,他正不知道如何处理。民警对梁某进行教育,提醒他捡到钱后,可通过公安机关寻找失主,不可占为己有,若拒不归还,涉嫌侵占罪,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
“感谢民警及时帮追回钱,我可以安心过年了。”当晚11时50分,黄女士赶到派出所领回2万元现金,并向民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