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电动车规范化管理落地,优化城市交通,市人大代表、省政府法律顾问张永泽在参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大力支持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助力优化城市交通治理的建议》,希望将互联网电动自行车(以下称“共享电单车”)纳入法制轨道,进而利用共享电单车优势,服务市民出行。
张永泽希望,结合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深入调研,适时启动市级层面地方立法,出台石家庄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共享电单车及电动自行车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进而规范共享电单车发展,提升服务市民出行水平。
近年来,石家庄先后引入多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并实施备案管理、线上监督等,使得共享电单车得到了规范管理。张永泽代表还建议,进一步优化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营商环境。例如,采取“定点借还”运营手段,规范消费者停放共享电动车;结合群众出行需求和运营需求,合理评估城市道路空间承载范围后合理施划停车点位。在共享电单车调度管理上,针对早晚高峰车辆调度,企业应协同主管部门集中统筹、统一规划,提升企业秩序保障能力;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通过联席机制确定统一管理出口,对于企业的准入、管理、发展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确保共享电单车行业健康良性发展,进而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适应城市建设管理需要,提升市民出行便捷性。
记者│焦莉莉
编辑│陶陶
审核│李彦水 冯金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