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玉林城区二环东路园博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车驾驶员梁某左转弯,被直行的小汽车撞飞10多米,被高高抛起后再跌落到地面上。庆幸的是,经检验梁某只是受了轻微伤,原来是他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
事故发生在当天7时50分,视频监控显示,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富安居方向沿二环东路往陆川方向行驶,至园博园路口红绿灯时,梁某突然左拐,沿着斑马线前缘准备进入到对向车道。当他行至对向车道前时,刚好遇上由陆川方向沿二环路往富安居方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现对方后,双方均采取了制动措施,但最后两车还是撞在了一起。梁某及电动车被撞飞10多米,最后摔在路面上,不一会梁某竟然站了起来。经过医院检查,梁某只是大腿轻微擦伤。
在勘查现场时,交警发现小轿车前挡风玻璃上呈龟裂状损坏的痕迹,应该是电动车驾驶员头部撞击造成的,但没有发现人体组织及毛发,原来是梁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多亏了安全头盔帮我躲过了一劫。”面对回访的民警,劫后余生的梁某说。
随后,交警依法对本次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梁某驾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根据《道路交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图文采集:记者李楷诚庞宇勋杨文龙
玉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