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长沙交警在梅溪湖麓云路口开展一场特殊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特殊性在于这次整治并不罚款,违章者在通过微信朋友圈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发布,承诺下不为例并积“点赞”20个后,交警便批评教育放行。
几个逆行被交警拦下的电动车驾驶员,在得知这种特殊的批评教育方法后,都感觉挺不好意思,但又积极配合。其中一位吴大爷说:“这种特殊的教育方式很好,不光我自己以后不好意思再逆行了,朋友圈里的朋友们监督我的同时,他们也都学习到了交通法规,这也是个宣传的好方法。”
通过媒体报道发现,其实长沙交警类似的“特殊整治”已不是第一次开展。在11月11日长沙排队礼让日当天,长沙交警便在侯家塘立交桥底开展了类似的整治行动。交警对于在斑马线处不主动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员并未直接进行处罚,而是通过朋友圈曝光并积“点赞”的特殊教育方式,让驾驶员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错误,另一方面也传播了文明礼让之风。长沙交警通过这种特殊的教育方式,一是希望驾驶员能更深刻认识错误并接收亲朋好友的监督,二是希望通过朋友圈这样的新传播方式来宣传法律法规以及文明意识。
为什么选用微信朋友圈这样的平台来开展这样的特殊教育与宣传呢?首先,微信好友多是有共同爱好的亲密朋友,这种亲密性使得好友更加专注于微信圈的长期互动,在传播中,微信好友为增强好友之间的亲密度,维持强纽带关系可以通过朋友圈点赞、评论以及群聊等方式,能够在某一议题上进行频繁的互动,这种互动能让当事人增加对事理和法规的认知,更好地反省错误。其次,朋友圈中的“话题”会带到群聊中,传播力度更大更广,有些时候不亚于百万粉丝大V的传播。
交通违法整治中,处罚不是目的,让人民群众的出行平安、畅通、有序,才是交警部门执法和管控的初衷。结合先进的传播方式,找到更好的教育和传播的平台,这样的法律宣传和教育的理念才算得上与时俱进,也更容易为大众所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