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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在桃江法院第七审判庭内,主审法官正在当庭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与以往案子不同的是,该案的被告邹某现已年满64岁,以拾荒维持生计。R9g潇湘晨报网
事情还要从2018年6月5日下午说起,64岁的邹某家住桃江,平时以捡破烂为生。这天,他骑着三轮车,打算到附近的垃圾站去碰碰运气,途径桃江县影剧院路口时,正好遇到推着婴儿车的贺某迎面走来。由于路面较窄,邹某避让不及时,不慎将贺某及其子刘某撞倒。经桃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邹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而且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没有按规定登记,邹某要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被告肇事三轮车未投保,所有的赔偿费用只能由邹某自行承担。R9g潇湘晨报网
2018年7月初,原告贺某及其子刘某受伤住院治疗已二十多天,因邹某家境窘迫,仅支付了13000元医药费。贺某、刘某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邹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6000余元。R9g潇湘晨报网
庭审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的特殊性后,决定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边向原告讲明邹某家中实际情况,一边积极说服邹某履行义务。对于那九万多的赔偿款,邹某说:“家里就是砸锅卖铁也筹集不了这么多钱,但做人要有良心,我做错了事就要负责,这笔钱不管怎么样我一定会还上。但是我条件差,年纪也大了,希望你们能多给我点时间。”这席简单但却有力的话语深深打动了原告贺某。R9g潇湘晨报网
贺某同其他家庭成员商量之后,体谅邹某需自行承担赔偿费用的难处,决定作出适当让步,将赔偿数额从96000元降至了58000元。邹某随即四处筹款,终于将款项筹措到位,并当庭一次性交付给了原告。至此,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9g潇湘晨报网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张芸R9g潇湘晨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