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自己的电动车是否“超标”?以后如何购买电动自行车?这些问题现在有答案了。昆明市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名单出炉。
根据昆公规[2019]1号《关于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的要求,经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现将昆明市第一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产品正式发布。
根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六条: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及登记制度。进入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电压、制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第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第七十条:销售未列入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车辆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车辆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