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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灵活、不怕堵车
也不用找车位,不用付停车费
你是不是觉得电动车超便捷的?
但是!
今后你的“小电驴”
还能上路吗?
近日
有市民在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
就旧国标车辆
在电动车新规执行后如何处理
提出咨询
2月18日,福州市交警支队回复
新规将在今年4月15日开始执行
对于已经上牌的旧超标电动车
国家鼓励通过
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
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
进行回收置换
新规有哪些变化?
你家的电动车达标了吗?
为了整治国内电动车市场的乱象
国家工信部等四部门于
2018年制定颁布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被称为“史上最严”电动车标准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
(以下简称电动车新国标)
其中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
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h
整车质量(含电池)禁超55kg
须有脚踏骑行能力
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不能随意改装车辆外观!
如果你的电动车不符合如上规定
那么就属于超标车了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已于2018年1月向社会公布,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为过渡期,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购买电动自行车最好选“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在对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增加了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安全内容;
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不给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留下空间;
对外形尺寸做出了规定,明确了前后轮中心距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同时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
“新国标”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骑行功能,是因为电动自行车从根本上说是带有电动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
如果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在产品形态、动力来源、使用方式等方面就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存在本质的区别,也就无法纳入非机动车管理。
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
市民朋友们较为关心的是
今年4月15日“新国标”实施后
已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应如何处理?
按照工信部要求,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近些年来
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
也造成道路的拥堵
福州象山隧道一电动车在狭小空间逆行通过
据了解
福州交警一年就查处了
超过100万起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
违规上桥等现象多发
增加了事故概率,加剧了交通拥堵
到2018年10月
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
100.5万多起、扣车9万多辆
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
查处量前三分别为
不按道行驶,54.5万余起,占到全部查处量的54%
违规载人,15.5万余起
逆向行驶,10.3万余起
电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查处量也不少
日前
福州市印发城市建设管理提升方案
提出将在地铁2号线开通后
探索在部分道路禁行电动车
下班高峰期的福州华林路与北大路交叉口,骑电动车回家的市民非常多
根据该文件,在地铁2号线投入运营后,将探索在市区1条至2条交通压力大的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根据禁行情况,在公共交通出行较为方便的区域,逐步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缩小城区电动车通行范围。
同时,优化配套公交线网,增加公交运力,完善慢行系统建设,满足禁行区域群众出行需求。
福州已有部分街道在固定时段禁止电动车和自行车通行。
其实
不仅要从电动车本身进行改革
还要从交通管理、城市道路规划等
方面下力气!
形成更为合理的交通出行网络
才能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出行需求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生命还是自己的,只有一次
大家可千万不能贪图一时方便
违反交通规则
来源:中华人民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东南网等